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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发文日期: 2024-02-28 15:17:36 生成日期: 2024-02-28 15: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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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开展埇桥区建筑工程2024年第一季度建筑安全生产暨扬尘污染防治大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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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埇桥区建筑工程2024年第一季度建筑安全生产暨扬尘污染防治大检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28 15:17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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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埇桥区建筑工程2024年第一季度建筑安全生产暨扬尘污染防治大检查的通知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全市建筑工地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建筑工地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按照2月20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4〕114号)、《关于开展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埇防办〔2024〕1号)、《立即开展全市厂房建筑和建筑工地临时搭建工棚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决定于2024年3月上旬开展第一季度建筑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综合执法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聚焦突出问题,紧盯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构建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重点遏制和防范住建领域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监管部门执法监管责任,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时间与方式
    2024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检查组自行安排,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
    三、检查重点
    1.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建筑施工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
    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情况:(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委托总包代发协议.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等相关资料)。
    4.“四类”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保函替代现金形式情况。
    5.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使用情况,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及考核情况,安全防护用具使用登记检查维护情况。
    6.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危大工程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7.从业人员进场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交底情况及班前教育智慧监控安装使用情况,是否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8.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监理单位对危大工程监督旁站情况,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落实情况。
    9.各危大工程、安全设施验收、交底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审批情况,新工艺、新技术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情况。
    10.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安徽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十项重点和施工升降机十不开执行落实情况,每日巡查检查台账落实情况。
    11.有限空间专项方案、教育培训交底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应急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12.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和相关各项消防管理制度。现场用气、用电、用火及电焊作业管理,活动板房阻燃性能和验收情况,三级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设备是否按规定配备设置,食堂瓶装液化气使用情况,签订协议、开展定期检查等情况。
    13.建筑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情况。
    14.深基坑、临时用电、高大模板支撑、外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有限空间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及搭设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施工现场食堂、宿舍、办公室、仓库以及围墙等基础设施、临时设施的施工现场活动板房等设施安全管理情况。
    15.高处作业各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能否达到工具化、定型化的标准要求,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一帽一带”是否佩戴使用。
    16.楼栋安全生产责任牌和违规作业曝光台是否设置,“安全小喇叭”是否安装使用情况,消防设备是否按规定配备设置。
    17.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和宿州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十条措施是否落实,扬尘在线监测和远程监控是否安装使用,并于主管部门联网。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是否与项目部和分包单位签订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18.外墙保温、屋面保温材料规格型号及检测报告中耐火极限等相关性能参数是否满足图纸设计要求。
    19.工地食堂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严格按照证书上载明的事项。工地食堂的设置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相关法律规定,卫生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到人。
    20.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国家、省、市建筑节能设计、图审、施工等相关标准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范围及检查组成
    (一)检查范围
    区管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全覆盖检查。
    (二)检查组人员组成
    组  长:埇桥区住建局副局长金国庆
    组  员:建筑工程管理股全体人员,监察大队部分抽调人员,聘请第三方机构人员(一名设备专家和两名施工安全专家)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环节,确保隐患清零。各参建责任单位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迅速落实专人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设及监理单位要积极督促施工企业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要求,确保100%整改、100%落实、100%销号,确保整改闭合、隐患清零,并将检查记录及整改结果存档备查。
    (二)强化执法,形成高压态势。我局将根据检查情况,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责令整改、约谈企业负责人,对拒不停工整改的一律停工从严从重处罚。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格处罚,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各类问题隐患。
    联系人:尹伟峰,联系电话:0557-3693479    邮箱:33689046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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