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通知】关于贵州龙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埇桥分公司《履行催告通知书》送达公告
《履行催告通知书》送达公告
贵州龙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埇桥分公司:
本机关于2022年12月14日对你单位作出《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埇)建罚决字【2022】第22号,决定对你单)处以《安徽迪尼格雅家居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宿州市菲缇家居有限公司厂房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合计价款41041728元的3%,计1231251.8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该处罚决定。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西昌路700号
联系部门:宿州市埇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电话:0557-3693833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