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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违法建设
发文日期: 2024-09-29 17:38:13 生成日期: 2024-09-29 17: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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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行政处罚】关于贵州龙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埇桥分公司《履行催告通知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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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关于贵州龙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埇桥分公司《履行催告通知书》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9-29 17:38 责任编辑: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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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通知关于贵州龙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埇桥分公司《履行催告通知书》送达公告

 

 

《履行催告通知书》送达公告

 

贵州龙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埇桥分公司

本机关于2022年12月14日对你单位作出《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埇)建罚决字【2022】第22号决定对你单)处以《安徽迪尼格雅家居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宿州市菲缇家居有限公司厂房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合计价款41041728元的3%,计1231251.8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履行该处罚决定。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宿州市埇桥区西昌路700号

联系部门:宿州市埇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电话:0557-3693833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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