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新起点高复学校:
你校在筹设“宿州市春雨中学”没有得到市教体局批准的情况,于 2022 年秋季,以承诺办理技工学籍参加普通高考为由擅自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建档线以下 59 名中考学生,并向家长收取学籍办理费每生 10000 元,严重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招生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
为了严明招生纪律,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民办学校依法办学的法律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章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鉴于学校及时退还家长办理学籍费用,并能积极配合教体局做好学生的稳控和分流工作,经 2024 年 3 月 11 日区教体局办公会研究,给予宿州市新起点高考学校如下处理决定:
1.2023 年度办学年检不合格,并在全区教育系统进行通报。
2.对新起点高考学校法人的涉嫌违法行为,教体局报请上级机关领导批准后,再做处理。
3.如再出现任何违规办学行为,将吊销办学许可。
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