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4日7时30分许,杨庄镇程庄村境内的宿州市广祥木业有限公司在建厂区内发生一起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 号)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暂行办法》(皖安办〔2021〕64 号)等文件要求,区安委办成立了宿州市广祥木业有限公司“3.24”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效果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效果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方式
2023 年10月8日,区政府批复宿州市广祥木业有限公司“3.24”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4 年 9月 20 日,区安委会办公室依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组按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吸取事故教训等方面梳理问题清单,在区安委办自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调阅台账资料、查阅相关档案、赴事故现场复查和抽查同类企业等方式,开展现场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埇桥区应急局、住建局和杨庄镇党委政府按照职责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了责任追究落实工作。
(一)给予行政处罚单位(1家)和人员(4人)处理落实情况
1.宿州市广祥木业有限公司。2024年 1月29 日,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55万元的行政处罚((埇)应急罚〔2023〕综执-23-1 号),2024年 2 月 9 日该公司申请分期缴纳罚款,2024年2月20日,区应急局同意该公司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即第1期10万元罚款于2024年6月10日前缴纳,第2期10万元罚款于2024年12月20日前缴纳,第3期20万元罚款于2025年3月31日前缴纳,第4期15万元罚款于2025年6月30前缴纳完毕。目前,公司前两期罚款20万元已按规定缴纳,后续区应急局将及时催缴。
2.朱*祥,宿州市广祥木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4年 2 月9日,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6816元的行政处罚((埇)应急罚〔2023〕综执-23-2号),同年 6月11日罚款全部缴纳。
3.范*,宿州市广祥木业有限公司在建厂房土建施工负责人。2024年 3 月12 日,埇桥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埇)应急罚〔2023〕综执-23-3号)。因范*失联,罚款一直未缴纳。2024年11月21日,区应急局通过EMS对其下达催缴通知书邮寄至其身份证地址。11月26日,因收件人名址有误、不详且电话无法接通,快递被退回。后续,区应急局将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4.杜*周,钢结构施工承包人。因联系电话显示空号,区住建局未联系上当事人。
(二)给予党纪处分人员(4人)处理落实情况
1.郑*结,埇桥区杨庄镇安全员。2024年3月14日,杨庄镇党委给予其诫勉处理。
2.周*刚,埇桥区杨庄镇城建所原所长。2023年12月29日,区住建局党组给予其诫勉处理。
3.孙*冉,宿州市埇桥区杨庄镇镇长。2024年2月28日,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已对其进行约谈。
4.刘*发,原宿州市埇桥区杨庄镇党委书记。2024年2月28日,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已对其进行约谈。
三、评估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宿州市广祥木业有限公司自事故发生后,厂房一直停建,公司处于瘫痪状态。
2.事故发生后,杨庄镇立即部署杨庄镇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杨庄镇“强基础补短板铸安提质年”活动方案》和《杨庄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方案》要求,对辖区建筑、工贸、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进行隐患排查,重点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等方面,共排查安全隐患253条,下达整改通知书55份,重大安全隐患2条。2024年,杨庄镇安委办牵头安委会成员单位每月对重点企业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一遍,截至目前共排查隐患191条,其中工贸企业14家隐患65条,建筑施工地8家隐患18条,危险化学品2家隐患10条,有限空间39家隐患42条,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杨庄镇党委政府为汲取事故教训,先后召开4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企业负责人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警示教育片2次,安排企业开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2场,开展《安全生产法》普法宣传2场,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1场,发动150余名干部、企业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答题,提高了
四、现场评估
2024 年9月 20日,评估组对宿州市广祥木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评估,发现该公司厂房一直停建,公司处于瘫痪状态。
五、评估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印发后,区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照事故责任追究及防范措施建议积极落实整改,经过查阅相关单位文件,事故涉及的相关单位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工作基本落实到位。但从评估情况看,因当事人失联,范峰、杜庆周的行政处罚尚未处理到位。
为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提出如下意见: 区应急局和区住建局要积极采取措施,继续履行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
附件:1.需整改的问题清
2.工作建议清单
存在问题清单
区应急局和区住建局 |
范峰、杜庆周的行政处罚尚未处理到位。 |
工作建议清单
区应急局和区住建局 |
区应急局和区住建局要积极采取措施,继续履行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