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 统计领域 > 统计调查制度 >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地方统计调查制度
发文日期: 2025-07-03 10:44:34 生成日期: 2025-07-03 10:44:3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
词:

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统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7-03 10:44 责任编辑: 埇桥统计局
字体大小:【    】

  一、调查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全面、准确、完整掌握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及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新形势下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8年审计署第11号令)、《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2018年国家统计局第22号令)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调查制度。

  二、调查内容

  本调查制度主要调查单位基本信息、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审计机构实施的审计项目数量、发现问题金额及整改情况、促进健全制度机制情况、根据审计建议给予党纪政务或内部纪律处分情况、向有关单位移送线索或报告案件情况等内容。

  三、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范围为全国范围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组织),以及不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但加入了内部审计自律组织的单位(以下统称调查对象)。

  四、调查方法

  本制度采用全面调查方法。

  五、调查组织方式

  本制度由审计署制定,由调查对象填报,各级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自律组织负责统计和报送。

  六、统计资料公布

  本调查制度中的主要数据纳入《中国审计年鉴》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