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对非法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的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5-05-14 09:22:50 生成日期: 2025-05-14 09:22:5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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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5-14 09:22 责任编辑: 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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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 行政相对人类别(必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必填)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 违法行为类型(必填) 违法事实(必填) [1] 处罚依据(必填) [2] 处罚类别(必填) 处罚内容(必填)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 处罚决定日期(必填) [3] 公示截止期(必填) [4] 是否公开(必填) 处罚机关(必填) 备注
宿州市埇桥区王敬文具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302MAXXX 王某 身份证 342201197XXX (埇)文综罚字〔2025〕6号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2025年3月27日15时40分,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王某经营的宿州市埇桥区王敬文具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经营场所正在经营之中,证件齐全,亮证经营。执法人员在该场所检查时发现场所正后方货架上层《阿衰》系列图书5本出版物,疑似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现场请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并经批准后,对上述5本出版物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现场下达编号为(埇)文综保字﹝2025﹞9号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及《物品清单》,同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后经权利人云南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认真鉴别、核对,确认以上图书系翻拍该社原版图书《阿衰》系列图书后重新排版制作的侵权、盗版出版物。2025年4 月 17日上午,执法人员赴当事人经营场所宿州市埇桥区王敬文具店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当事人签收。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王某进行调查询问,王某承认其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的违法事实。 《出版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 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5本,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0.05 0.002 2025-5-12 2028-5-12 公开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宿州市埇桥区广播电视局、宿州市埇桥区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