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对非法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的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5-07-21 17:15:20 生成日期: 2025-07-21 17:15:2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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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7-21 17:15 责任编辑: 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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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 行政相对人类别(必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必填)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 违法行为类型(必填) 违法事实(必填) [1] 处罚依据(必填) [2] 处罚类别(必填) 处罚内容(必填)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 处罚决定日期(必填) [3] 公示截止期(必填) [4] 是否公开(必填) 处罚机关(必填) 备注
宿州市埇桥区海天书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302MAXXXXXXXX 王某 身份证 3422011968XXX (埇)文综罚字〔2025〕12号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2025年6月19日16时10分,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王X经营的宿州市埇桥区海天书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经营场所正在经营之中,场所内悬挂《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在经营场所后方地上发现《红岩》(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物共计4本。存在纸质粗糙,墨色不均的问题。经请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并经批准后,执法人员对上述4本出版物采取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当场制作并下达了(埇)文综保字﹝2025﹞18号的《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及《物品清单》。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后经权利人中国青年出版社有限公司认真鉴别、核对,确认《红岩》(2023年3月山东第187次印刷)共计1本图书存在封面彩色印刷与正版书不符,成品尺寸、环衬、封面及内文用纸均与正版书不符,印刷质量粗糙系非法出版物。2025年7月1日下午,执法人员赴当事人经营场所宿州市埇桥区海天书店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当事人签收。2025年7月2日15时00分至16时10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王X进行调查询问,王X承认其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的违法事实。 《出版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 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1本,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0.05 0.0036 2025-7-21 2028-7-21 公开 宿州市埇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宿州市埇桥区广播电视局、宿州市埇桥区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