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局始终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行职责,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开展。具体工作进展如下:
一、严格用地选址审查程序,积极配合市局,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情况进行现场踏勘,并参与市局组织的评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对涉及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的地块,我分局要求在土地出让前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完成后,需上报市局进行评审及备案手续。在未获得备案函之前,相关土地不得进行开发利用,2025年上半年共出具23份土壤污染情况反馈意见,开展11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有效保障土壤环境质量。
二、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加大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线申报登记和在线管理计划备案制度,全面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实现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实时跟踪管理,确保企业全面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化监管水平和能力。2025年上半年督促指导辖区238家企业填报2024年度产废申报,170家产废企业制定管理计划提交备案,日常督促企业规范填报转移联单,对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开展规范化评估等工作,截至目前,所有接受抽查的危险废物单位在综合评估中均已满足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