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仙珠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宿州仙珠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制砖材料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宿州市朱仙庄镇朱仙庄矿50m仙珠公司矸石砖厂,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利用现状厂区5600平方米厂房;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购置给料机、箱式破碎模机、振动筛、除尘器等制砖材料生产设备共8售;配套建设变配电、给排水、通风、消防、环 保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项目已经埇桥区工信部门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和建议,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强化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车间内及厂区内无组织废气的治理。厂区进行硬化和绿化,及时洒水抑尘。
五、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有序堆放,规范处置。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暂存和综合利用措施。
六、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项目主要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雾化喷淋降尘用水、厂区道路抑尘用水全部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朱仙庄矿污水管网排入朱仙庄矿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回用,不外排。
2.废气
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2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七、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安全等相关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该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