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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7-04 16:01:24 生成日期: 2025-07-04 16:01:2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埇卫疾控〔2025〕4号
名  称: 关于印发《埇桥区2025年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词:

关于印发《埇桥区2025年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7-04 16:01 责任编辑: 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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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委相关股室:

为系统了解饮用水卫生基本状况,做好农村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根据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宿州市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版)》等3个方案的通知(宿卫疾控〔202519号)要求,制订《埇桥区2025年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74日    


埇桥区2025年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

工作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对监测点开展枯、丰水期的水质监测,系统掌握全区城乡饮用水水质状况,为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二、监测范围与任务

2025年埇桥区农村饮用水监测工作继续覆盖全区所有镇,覆盖全区100%。(详见附件12

三、监测点设置

监测点:每个监测(含所辖村)设24个监测点,监测点的设置应当优先选择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类型,其次是其他集中式供水。

四、监测内容

(一)常规指标监测(放射性指标除外)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对所有监测点开展水质常规指标监测,每个监测点分别于枯水期和丰水期采集并检测水样1次,同时收集供水单位的供水类型、监测点等基本信息。

)全分析指标监测

全分析是指在常规指标监测的基础上,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对除两虫外的全部指标进行检测。水质全分析监测点与2024年不重复,且具备水源类型或水处理工艺的代表性。在丰水期开展1次水质全分析监测。

水质全分析监测点选择要求:埇桥区配合市疾控中心选择1家日供水规模在1千吨及以上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进行全分析,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设置2个监测点,包括1个出厂水和1个末梢水。

五、水质检测能力信息填报

区级疾病预防机构应填报饮用水水质检测能力信息,包括《生活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的97项指标检测能力情况。

六、结果分析和报告

(一)监测数据报送

区疾控中心将常规指标监测、全分析指标监测和水质检测能力数据信息通过全国饮用水监测信息系统上报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数据报送与审核时限为1030日。

(二)工作总结和结果分析报送

卫生健康委加强饮用水风险管理,建立饮用水健康风险评估预测预警体系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与通报。在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组织疾控机构完成结果分析,及时将监测结果通报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并针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督促饮用水供水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长期存在水质和供水设施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促进采取有力措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疾控中心于111前将水质监测结果运用情况统计表(详见附4)、水质监测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报送疾控中心指定邮箱。

七、经费使用

本项目使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严格遵循预算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范围。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数据收集、样品采集、督导培训、现场调查、健康教育(含宣传品购置)、质量控制、数据录入、整理分析、报告撰写、试剂耗材、仪器设备购置和校准维修、信息建设等。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严禁违规挪用。

 

1.2025埇桥区水质监测覆盖名单

2.2025埇桥区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分配表

3.2025年水质全分析扩展指标送样要求时间

4.2025年水质监测结果运用情况统计表

 

 

 

 

 

 

 


1

 

2025埇桥区水质监测覆盖名单

 

埇桥区24

埇桥区

镇:芦岭符离褚兰曹村栏杆夹沟时村灰古大店桃园蕲县大营永安朱仙庄大泽乡蒿沟顺河苗庵杨庄解集支河桃沟永镇西二铺

注:各县区数依据安徽省民政厅20241231日发行的《安徽省行政区划简册》,全市共94


2

 

2025埇桥区饮用水卫生监测任务分配表

监测地区

级别

城市水监测点

农村水监测点(含学校)

覆盖100%

监测点数

桥区

 

24

24

56

合计

 

 

24

24

56

注:各县区数依据安徽省民政厅20241231日发行的《安徽省行政区划简册》,全市共94


3

 

2025年水质全分析扩展指标送样要求及时间

 

一、采样内容

具体详见方案正文。

二、送样时间

丰水期全分析扩展指标送样时间为202585-6日。

三、送样要求及前期处理

全分析扩展指标(不含两虫)每份样品的采样容器、采样体积及样品前处理情况见表 3-1

 

3-1 全分析扩展指标(不含两虫)检验送样要求一览表

序号

采样容器

采样体积

样品前处理

样品保存时间

1

聚乙烯瓶

1L

避光,0~4℃冷藏

48h

2

聚乙烯瓶

1L

硝酸,pH≤2

14d

3

硬质棕色磨口玻璃瓶

1L

避光,0~4℃冷藏

48h

4

硬质棕色磨口玻璃瓶

1L

0.01g-0.02g抗坏血酸除余氯,0~4℃冷藏

24h

5

硬质棕色磨口玻璃瓶

0.5L

加氢氧化钠,pH≥120~4℃冷藏避光保存,抗坏血酸除余氯

24h

6

吹扫捕集样品瓶

40mL

空瓶加抗坏血酸25mg,水样充满瓶并溢出后,加入24mol/L盐酸至pH<20~4℃冷藏

24h

7

具有聚四氟乙烯瓶垫的棕色玻璃瓶

1L

0.01g-0.02g抗坏血酸除余氯,0~4℃冷藏

24h

 

 

 

四、采样单和容器标签

采样前打印采样单和容器标签,采样单样式见表3-3,采用A4纸横向打印;采样单一式三份,省/疾控中心理化检验科、质量管理科及送样单位各留存一份。容器标签样式见表3-4

 

3-3 水质采样单

监测市县名称

 

水厂名称

 

覆盖人口

 

消毒方式

 

消毒剂类型及含量

 

保存剂及加入量

 

供水规模

 

样品编号

 

采样时间

 

采样地点

 

水源类型

 

水样类型

出厂水 末梢水

采样人

 

联系电话

 

备注

 

3-4 采样容器标签样式

监测市县名称

 

水厂名称

 

样品编号

 

采样时间

 

保存方法

 

采样人

 

联系电话

 

备注

 

五、样品编号原则

地名首字母+采样日期+两位水厂流水编号+出厂水/末梢水(C/M+样品处理序号(见表3-1)。

如采集全分析扩展指标,埇桥区202485日采集第一个水厂出厂水,按表3-1中序号1条件处理水样,水样编号为YQ2024080501C-1;用序号2条件处理水样,水样编号为YQ2024080501C-2。埇桥区的送样容器标签首字母缩写YQ埇桥区送样容器标签首字母缩写YQ

同理采集参考指标,宿州市2025710日采集第一个水厂出厂水,按表3-2中序号1条件处理水样,水样编号为SZ2025071001C-1;用序号2条件处理水样,水样编号为SZ2025071001C-2

六、送样流程

水质样品请尽量当天采样、送样,样品直接送省/疾控中心理化检验室,送样后到质管科进行样品受理。

省疾控中心联系方式:

理化检验室     陈元元,陈宁宁,电话:0551-64383292

环境与健康所   随鑫淼,马蕾,电话:0551-64383295

实验室管理部   马玲娟,电话:0551-63674999

市疾控中心联系人:

理化检验室     葛苗苗,电话:0557-3032363

环境卫生监督科 王睿珺,电话:0557-3032302

质管科           芳。



附件4

2025年水质监测结果运用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地区

设置监测点数

枯水

丰水期

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通报信息情况

协助指导供水单位整改情况

监测水样数

合格水样数

监测水样数

合格水样数

次数

反映问题条数

现场指导次数

开展培训次数

城市

出厂水

 

 

 

 

 

 

 

 

末梢水

 

 

 

 

二次供水

 

 

 

 

农村

出厂水

 

 

 

 

 

 

 

 

末梢水

 

 

 

 

二次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