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区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学校义务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埇教体基〔2025〕8 号《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宿州一小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 付宏伟
副组长:王勇 高兵 周文汇 潘志来 尹璐 杨卓莉 侯源
尹明跃 段艳红
组员: 各校区教务处主任
二、招生时间:
网上报名 2025年8月1日至5日;线下报名 2025年8月10日至8月15日。
三、招生对象:截至2025年8月31日前年满六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至 2025年12月31日年满6周岁。)
四、招生形式:2025 年城区中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线上报名可通过“皖事通 App”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进入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宿州市主城区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写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身份证信息,程序自动匹配房产、户籍、学区等信息。如遇房产或户籍信息有误等特殊情况,网上报名不成功的,可线下到学校报名。线下报名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招生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到学校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五、招生办法:请家长按照以下情况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线上或直接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一)一般情况入学办法
城区中小学招生原则上要求“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城区常住户籍与其父母户籍相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城区常住户籍与其实际居住地相一致。
1.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城区常住户籍应以其家庭为单位立户。如发生户籍迁移变动,应在报名时间之前办理完毕。
2.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实际居住地以其具有完全产权(仅限用途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为依据,且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前。
3.原则上同一房产从 2020 年开始一个学段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多胞胎、二胎除外)。
4.符合“两个一致”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先保障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或线下到宿州一小各校区现场办理。
(二)特殊情况入学办法
1.因故造成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城区常住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其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时随父母落户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城区户籍(从未迁移过,以户口簿记载为准)、同一城区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城区无其他住房,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并一直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学区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属城区常住户籍,遇房屋拆迁需
另行安置。(1)尚未安置到位且在城区无其他住房的(需经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应提供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安置房学区学校入学。(2)已安置到位并入住的,应凭安置房不动产权证(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出具相关安置证明),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安置房学区学校入学。
4.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宿政发〔2019〕5 号)文件精神,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一并由非城区迁入城区(户籍迁入时间须在报名时间之前),且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与居住地保持一致。(1)在城区购房居住的,应凭不动产权证(记载时间在报名时间之前),在购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2)在城区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而租房居住的,应凭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签发时间在报名时间之前),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在租房地址学区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区外户籍)凭户口簿、居住证、基本养老保险、住址证明等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其随迁子女可在城区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如居住地学区学校学位已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1)户口簿: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
(2)居住证:进城务工人员须于城区中小学招生前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取得《居住证》。
(3)基本养老保险:进城务工人员在埇桥区或宿州市市本级缴纳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
(4)住址证明: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区购房居住的,应提供不动产权证(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应提供购房备案表);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区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而租房居住的,应提供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材料。
6.市管园区企业埇桥区农村户籍员工子女入学,需提供所在园区公安分局出具的《市管园区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居住证明》、园区企业就业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和三个月以上工资证明,可在园区学校就近入学。
7.根据宿州市城乡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宿建指办〔2022〕5 号)文件精神,实行购房入学政策。从2022年5月16日(含5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含5月15日),在宿州主城区新购房屋(包括期房)的埇桥区籍业主子女,从 2023 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所居住的学区公办小学、初中入学。根据宿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5月21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宿房调办〔2024〕4 号)文件精神,支持居民购房入学。在 2024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期间,凡在市主城区新购房(含期房)的业主子女可在新购房所在小区公办幼儿园入园,所在学区公办小学、初中入学。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备案合同时间为准,出售自有住房时间以不动产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须提供购房合同或契税票据、不动产权证)。
(三)其他情况入学办法
1.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市教体局《宿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市教体〔2021〕113 号)文件精神,需凭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军官证(士官证)、住址证明、单位相关证明等材料,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负责安排。
2.城区招商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市教体局《宿州市招商引资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工作意见》(教体基〔2016〕37 号)文件精神,城区(含市管园区、埇桥区)招商引资企业(以宿州市或埇桥区投资促进中心出具的文件或相关证明为准)法定代表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财务总监等)凭户口簿(区外户籍)、结婚证(或子女出生证明)、住址证明、企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或聘书等材料,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55 号》《宿州市埇桥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埇人才〔2019〕3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引进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其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六、报名时间安排和地点:
(一)凡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8月1日至8月5日可以网上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不需要线下到学校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按以下时间安排,持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扫码关注宿州市第一小学微信公众号便于后期查询分班。
办公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3:00——6:00
材料准备:网上报名:房产证或房产备案表、户口本等程序自动匹配户籍、房产、学区等信息。
线下报名:房产证或房产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学生页)1 份、居住证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打印一份、房产查询信息打印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等。根据各自家庭情况对照招生入学办法准备以上相应材料。
(二)地点: 宿州一小各校区
七、招生工作纪律
1.广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向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及家长正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招生入学政策,耐心做好服务,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2.加强过程监控。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把握政策标准,各组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科学安排,切实执行招生方案,切身落实免试就近入学。为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线上审核员要严格审核材料,对户口房产等信息无法验证匹配的,不予审核通过。需采用线下方式到现场提供材料审核报名。
3.强化监督问责。要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在招生过程中,如发现违规招生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八、 疫苗接种查验
为完成适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二剂次接种,巩固消除麻疹防控成果,扎实做好适龄儿童入学查验接种证和补种、补证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埇桥区于 2025 年 6~11 月份集中开展适龄儿童含麻类疫苗查漏补种和小学新入学儿童查验接种证和补种、补证工作。根据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埇桥区2025 年含麻疹成分疫苗查漏补种暨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将所有入学儿童的查验和接种状况,登记在安徽省托幼机构学校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状况登记表上,于 9 月 10 日前送交预防接种单位。
九、招生分班
1.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建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2.各校区于 8 月 30 日上午 8:00 公布新生分班情况。将分好的班级数据或查询二维码发给宣传组,通过公众号公布查询方式,家长扫描二维码查询学生分班情况,同时还可采用其他便捷方式,确保家长能及时查询结果。
宿州市第一小学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