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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11-26 16:02:36 生成日期: 2025-11-26 16: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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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埇桥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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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埇桥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11-26 16:02 责任编辑: 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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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埇桥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埇桥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成员

(一)委员会成员

主  任:李  杨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刘运远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王  驰    区卫健委主任

朱亚鹏    区残联理事长

纪丰收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  刚    区民政局局长

郭  庆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武小舟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由武小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委员会专家组成员

组  长:武小舟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接元伟    区卫健委副主任、区疾控局局长

朱玉洁    区残联副理事长

费  非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妮娜  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牛丹丹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工会主席

成  员:王娅君  区卫健委妇幼股股长

李  宏  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崔利娟  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亚东  区残联教育就业股负责人

杜玉侯  区教育体育局基教股负责人

余志刚  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负责人

李亦然  区农业农村局帮扶股工作人员

王艳梅  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专职教师

尹成飞  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校长

马子珍  宿州市特殊教育中心副校长

二、埇桥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领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组织教育、心理、医学、康复、社会等方面专家开展认定工作。开展残疾儿童、少年评估,提出入学、休学、转学建议,根据评估结果和建议,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残疾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意愿,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休学、转学作出安排。

(二)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学校、家庭落实联控联保责任,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排。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残疾儿童、少年的咨询、评估和安置工作。

(三)领导委员会专家组对全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作出评估意见,提出入学安置建议。评估意见书面反馈残疾儿童、少年家长。

(四)对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评估认定后可以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五)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区教育体育局、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须对残疾儿童、少年个人信息和评估结果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