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2025年第十七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进行公示。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共抽检165批次产品,其中合格160批次,不合格5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州市埇桥区张言东水果店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宿州市埇桥区江淮志远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的泰国龙眼(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宿州市埇桥区二友水果铺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宿州市埇桥区百鑫生鲜销售超市(个体工商户)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宿州市埇桥区王氏百发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附件:1.
2025年第十七期(合格项目).xls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