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2025年第十八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进行公示。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次共抽检136批次产品,其中合格132批次,不合格4批次。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州市埇桥区陈氏水果园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宿州市埇桥区高然水果园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宿州市埇桥区苏献英水果店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宿州市埇桥区张笑天百货超市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附件:1.
2025年第十八期(合格项目).xls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