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当事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 代表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 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 (宿埇)市监处罚〔2025〕1304号 | 宿州食韵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过期食品原料案 | 宿州食韵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1341302MAE78B0X2E | 刘成城 |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警告;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