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2025年1月29日(1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办事窗口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科室: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0557-3026395,0557-3670060
通讯地址: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 编:234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受理日期 |
|
1 |
锋翼无人机生产项目 |
安徽锋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循环经济示范园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路与崔园路交叉口,项目投资38000万元,用地面积8950平方米,配套设置激光切割区、模具雕铣区、配件成型区、机体组装区、调试区、试验区。激光切割区设置2台激光切割机,对原料进行切割;模具雕铣区设置2台模具雕铣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民航管控无人机300架次的生产能力。 |
2026-1-15 |
安徽锋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