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现将拟审批项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安徽锋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锋翼无人机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
安徽锋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
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循环经济示范园
(4)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城东街道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路与崔园路交叉口,项目租赁安徽金鼎云矿山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厂房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占地面积8950平方米。购置车床、激光切割机、模具雕铣机等生产设备及其他辅助生产办公设备,并配套建设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环卫、绿化等辅助设施。本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民航管控无人机300架次的生产能力。
(5)项目总投资:38000万元,环保投资:32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2MAEXY69K5F
(7)项目代码:2511-341302-04-01-274327
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营运期采取合理可行的环保措施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示期限: 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4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双休日除外)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地 址: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234000
联系电话:0557-3026395 0557-36700600
邮箱地址:hjbh3670062@126.com
联 系 人:段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