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腾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产品生产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7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项目综合楼、后勤楼在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中登记为一个单体。
因建设单位(安徽腾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明确该项目后勤楼目前无建设计划,向我局提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作废申请。经我局按程序审查,决定对安徽腾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纤维产品生产项目所取得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予以作废。
作废后,该项目综合楼须重新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手续,待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向我局重新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重新取得施工许可前,不得擅自开展相关建设活动。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