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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告,卫生、体育、医疗,个人,企业 内容分类: 办理结果
发文日期: 2026-03-09 09:38:00 生成日期: 2026-03-09 0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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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医疗机构停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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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停业的公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3-09 09:38 责任编辑: 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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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赫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向我提出停业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经我批准同意其停业,停业期限自202639日至202668日。现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宿州赫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张慧珍

机构地址:宿州市港丽锦绣江南西区B-2#楼0102室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00073034130217D1542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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