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星旭职业培训学校拟取消工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3〕16号)等有关规定,经宿州市星旭职业培训学校申请,拟同意宿州市星旭职业培训学校取消工种,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宿州市星旭职业培训学校
法定代表人:于莉
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恒丰大厦4楼401室
拟取消培训工种:养老护理员、美容师、中式面点师、家政服务员、茶艺师、中式烹调师、直播销售员、健康照护师、医疗护理员、美甲师、特色风味美食制作、互联网营销师、健康管理师、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农作物栽培种植、家畜饲养员、家禽饲养员、无人机驾驶员、育婴员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4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方式向我局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浍水东路760号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557-3044356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5日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