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其他,科技、教育,个人 内容分类: 学前教育
发文日期: 2026-01-10 10:07:36 生成日期: 2026-01-10 10:07:36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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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1-10 10:07 责任编辑: 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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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校、城区小学、民办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及宿州市教体局《2025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方案》,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度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年检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埇桥区2025年度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刘运远

副组长:     武小舟   牛丹丹   祝业行   丁四海

 员:赵名军        肖吕俊   杜玉超   秦淑印     

              武立新   张朝栋  

夏德锋   余志刚     

各中心校、城区小学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申  琳,  电话:0557-3918742。

、年检对象和范围

全区范围内经区教体局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等学校均应参加年检2025年度审批设立未6个月的民办学校,可以不参加本次年检但要参加数据统计和结果公布

、年检主要内容

对照《安徽省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从党的建设、办学条件、依法治校、财务管理、办学行为、师生权益、上一年度年检整改情况等指标对民办学校开展全面检查。

四、年检程序

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及高中阶段学校年检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级文件要求,由区教体局统一负责具体实施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并上报年检结果所需材料均报送到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职业和民办教育管理

(一)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年检

民办普通高级中学的年检工作由区教体局年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3月25日前实地预检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年检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照《安徽省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整理佐证资料,逐条自评,据实赋分,认真填写《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自查报告书》并形成年度报告材料,装订成册,3月25日前自行上报,年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实地年

(三)民办幼儿园的年检

城区小学、中心校按照幼儿园年检主要检查指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进行初检,认真指导幼儿园填写《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自查报告书》并评定年检初核结果,统计本辖区内幼儿园基本情况信息并4月20日之前完成上报。

民办高中阶段学校预检情况经区教体局年检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3月31日前上报市教体局。务教育阶段学校年检由埇桥区教体局年检工作领导成员实地完成;各中心校、城区小学完成对辖区内民办(幼儿园)学校初检工作,经区教体局年检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年检最终结果,4月30日前报市教体局。

五、整改落实

整改是年检的重要环节。对年检结论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学校(幼儿园)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在3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年检重要内容。

、年检需报送材料

1.《民办学校年检自查报告书》和年度办学总结;

2.《民办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3.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事务所依法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相关要求

1.严格工作要求。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教体局年检工作要求,对照年检工作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并按时上报年检所需材料。

2.规范工作程序。年检工作在区教体局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开展,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杜绝弄虚作假,力戒形式主义。

3.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年检工作纪律要求,确保年检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61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