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内容分类: 环境信访
发文日期: 2025-11-26 09:47:44 生成日期: 2025-11-26 09:47:4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举报“夹沟镇大众浴池使用燃煤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报告
词:

关于举报“夹沟镇大众浴池使用燃煤污染环境”问题的查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11-26 09:47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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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情况

2025年10月21日上午,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会同夹沟镇政府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经核查,群众反映的大众浴池位于夹沟镇老农具厂院内。该浴池有一台小型无压力燃煤锅炉,现场已拆除锅炉主进水管道,已无法正常使用,院内有部分煤块。

二、处理情况

针对现场实际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大众浴池: 1、严禁使用燃煤小锅炉,并自行拆除。2、立即清理块煤。10月22日,执法人员在复查中发现已拆除、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