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内容分类: 环境信访
发文日期: 2026-03-23 15:42:33 生成日期: 2026-03-23 15:42:3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群众反映“时村镇鱼塘污染问题”的查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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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时村镇鱼塘污染问题”的查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3-23 15:42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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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情况

区分局执法人员会同村镇环保站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鱼塘”位于埇桥区时村镇冲疃村,面积约20亩,与周边水系不相通。沿岸现有17户居民及幼儿园、村部。目前,该鱼塘由村民李某承包用于养鱼,周边既无国、省控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也没有企业和养殖场。

现场取样观测发现,水质清澈,无明显异味。水面漂浮着枯死的水草、落叶以及零星的生活垃圾。鱼塘最西侧有一户人家的生活污水直排,岸边存在少量生活垃圾,未见其他明显污染源。

二、处置情况

1.区分局已对鱼塘水进行采样检测,结合现场观测及检测结果,不属于黑臭水体;

2.时村镇已安排对鱼塘水面漂浮的枯死水草、垃圾等进行打捞,对鱼塘周边明显生活污水直排进行截污,对岸边生活垃圾等杂物进行清理,对淤积严重的局部区域进行清淤处理和边坡改造,减少内源污染影响,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