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批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内容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文日期: 2026-03-03 10:53:52 生成日期: 2026-03-03 10:53:5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埇环建字〔2026〕16号
名  称: 关于宿州方圆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环保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词:

关于宿州方圆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环保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3-03 10:53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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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方圆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报来《宿州方圆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环保建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曹凌村大型物流园院内,总投资4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将现有厂区的一条毛石边角料破碎生产线、一条再生料破碎生产线迁移至新厂区,在新厂区新增一条10万吨/年面包砖生产线;保留现有厂区一座10万吨/年沥青拌和站,同时将现有厂区水稳生产线的产能由每年50万吨下调至30万吨。项目建成后具备全厂年产50万吨环保建材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经区工信部门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和建议,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四、强化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有序堆放,规范处置。“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暂存和综合利用措施。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肥料,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冲洗工序。车辆冲洗废水、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现有厂区水稳生产过程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新厂区毛石边角料及再生料破碎、筛分、剥离过程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面包砖生产过程中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2023)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4.固废

一般固废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七、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安全等相关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该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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