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其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企业 内容分类: 环境信访
发文日期: 2026-05-09 10:29:44 生成日期: 2026-05-09 10:29:4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群众反映“符离镇水塘污染问题”的查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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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群众反映“符离镇水塘污染问题”的查处报告

文章来源: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5-09 10:29 责任编辑: 生态环境局埇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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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情况

经核查,所反映的水塘位于符离镇符离村孙元组东侧,是一处坑塘。水塘周边既无工业企业,也无养殖场,未发现生活污水排口。水塘水质在观感上无明显异常,亦无异味。塘内生长着大量杂草和浮萍,水面漂浮着少量生活垃圾。据周边村民反映,该塘原本是鱼塘,因存在纠纷而停止养殖,但塘内仍有鱼类活动。

二、解决措施

依据《埇桥区 2026年3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群众 “家门口” 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区分局已责成符离镇立即组织人员打捞塘内生活垃圾,清理浮萍杂草,恢复水面整洁。同时安排日常巡查,防止后续出现垃圾倾倒或水体恶化。同时加大对类似问题的环境排查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