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反映“符离镇水塘污染问题”的查处报告
一、调查情况
经核查,所反映的水塘位于符离镇符离村孙元组东侧,是一处坑塘。水塘周边既无工业企业,也无养殖场,未发现生活污水排口。水塘水质在观感上无明显异常,亦无异味。塘内生长着大量杂草和浮萍,水面漂浮着少量生活垃圾。据周边村民反映,该塘原本是鱼塘,因存在纠纷而停止养殖,但塘内仍有鱼类活动。
二、解决措施
依据《埇桥区 2026年3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持续开展群众 “家门口” 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区分局已责成符离镇立即组织人员打捞塘内生活垃圾,清理浮萍杂草,恢复水面整洁。同时安排日常巡查,防止后续出现垃圾倾倒或水体恶化。同时加大对类似问题的环境排查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