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水域岸线管理
发文日期: 2026-05-25 16:30:31 生成日期: 2026-05-25 16:30:3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宿州市埇桥区河道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确权划界
词:

宿州市埇桥区河道管理范围、保护范围确权划界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5-25 16:30 责任编辑: 埇桥水利局
字体大小:【    】

1.无堤防的河道。

其管理范围原则按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河段设计洪水位确定。

2.有堤防的河道。

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新汴河、濉河、奎河、沱河管理范围为:河槽、河滩、大堤直至背水坡脚外 20米;浍河、澥河、浍澥新河、运粮河、唐河、新股河、方河、欧河、霞河、萧濉新河及其引河、北沱河(小黄河)管理范围为:河槽、河滩、大堤直至背水坡脚外10米;与划定的管理范围相连的20m为保护范围。

3.全区其它河道及大中沟的管理范围为:沟槽、滩地、大堤直至背水坡脚外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