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其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个人,企业 内容分类: 监督检查
发文日期: 2026-05-11 11:22:08 生成日期: 2026-05-11 11: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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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要点
词: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要点

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6-05-11 11:22 责任编辑: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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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要点

 (一)严格许可准入与证后监管

 规范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严把准入关口,强化材料审核与现场核查。

 全面实施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实现获证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

 强化证后持续符合核查,重点检查生产条件、过程控制、管理制度运行情况。

 (二)突出重点产品与重点问题整治

 重点产品:肉制品、淀粉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饮料、酒类等。

 重点问题: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微生物污染、原料管控不严、标签虚假标注、出厂检验缺失、追溯体系不完善。

 整治措施: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管理,实现闭环处置。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健全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工作。落实 “两书一单两报告” 要求。

 强化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追溯体系建设。

 推进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引导规范生产、提档升级,推动集中区建设。

 (四)强化执法与抽检联动

 对整改不到位、屡查屡犯、主观故意违法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二、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要点

 (一)规范经营主体准入与经营行为

 严格食品经营许可、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管理,清理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行为。

 强化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便利店、食杂店、网络食品经营者监管。

 严查销售三无、过期、变质、标签不合规、假冒侵权、来源不明食品等违法行为。

 (二)严把进货查验与贮存销售关

 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制度,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规范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现场制售(非餐饮)食品贮存销售条件,严控温度、标识、交叉污染。

 (三)聚焦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农村食品市场: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成果,严防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流向农村。

 网络食品经营:结合网络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严查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资质造假、刷单炒信。

 重点时段:强化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市场监管,保障消费安全。

 重点品种: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水饮料、调味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

 (四)推进规范化示范创建

 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规范化农贸市场建设、食品经营示范店创建,以点带面提升整体水平。

 三、特殊食品监管要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

 (一)严格经营规范管理

 落实专区专柜、警示标识、禁止混放要求,保健食品经营区醒目标注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严查经营资质、注册备案信息、标签说明书与注册备案内容一致性。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虚假宣传、夸大功效,明示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未经注册备案经营、销售假冒过期特殊食品。

 利用会议、讲座、直播、上门推销等形式欺诈误导销售。

 (三)强化重点场所全覆盖检查

 以药店、商超、母婴店、直播电商、会销场所为重点,实现年度检查全覆盖,问题当场整改、跟踪复查、闭环处置。

 四、食品抽检工作要点

 (一)完成年度抽检任务

 严格落实市局下达的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任务,突出靶向性,实现重点企业、重点业态、重点品种应抽尽抽。

 重点抽检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微生物污染、重金属、食品添加剂超标、标签标识等风险指标。

 (二)强化核查处置闭环管理

 对不合格食品第一时间下架、封存、召回、溯源、查处,做到原因未查明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未落实不放过。

 确保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按时办结率100%。

 (三)提升抽检监管效能

 抽检覆盖面向小作坊、农贸市场、网络销售、农村地区延伸,提高问题发现率。

 推进抽检+监管+执法联动,不合格信息及时推送办案,强化行刑衔接。

 按规定公开抽检结果,发布消费提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开展民生实事。

 做好“你点我检”和“食安名坊”民生实事工作。

 六、重点专项行动

 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4—9月):严查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刷单炒信、违规直播营销,压实平台责任。

 重点食品生产专项整治:聚焦肉制品、淀粉制品、糕点等,严控添加剂使用、微生物污染、原料安全。

 特殊食品专项整治:全年常态化监管,重点打击虚假宣传、违规经营、欺诈销售。

 节日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提前部署、加密检查、强化抽检,严防食品安全事件。

 七、保障措施

 (一)压实监管责任

 实行股室牵头、所队负责、网格到人,落实风险分级、“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相结合,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二)强化严格执法

 坚持零容忍,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依法顶格处罚、吊销证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犯罪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三)提升监管能力

 组织监管人员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法规培训、业务培训,提升合规意识与监管执法水平。推进智慧监管、线上监测、电子追溯,提高监管效能。

 (四)加强社会共治

 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公众参与监督。

 (五)规范信息报送

 实行月调度、季通报,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数据报表、典型案例;重大风险、重大案件第一时间报告区局。

 八、工作目标

 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特殊食品监管覆盖率100%,风险分级动态管理率100%。

 安全隐患整改率、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100%。

 特殊食品专区专柜规范率、警示提示落实率显著提升。

 年度抽检任务按时保质完成,问题发现率与处置效能持续提高。

 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底线,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