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埇桥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本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本市城区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2026年收入标准为2832元/月);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机动车辆;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营业执照。
(二)新就业职工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
2.在申请之日前已与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单位或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3.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三)本市城区稳定就业的务工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也未租住公有住房。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2026年收入标准为2832元/月);
3.在申请之日前已与所在单位或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取得经营许可证3年以上。
4.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方式
1.本城区户籍,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 请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线下办理。
2.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请到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线下办理。
三、咨询单位及监督电话
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股,3031571。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