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中心校、区直中小学、幼儿园、督学责任区:
为全力做好 2026 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专项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春季开学准备工作。(详见附件1)
二、督导时间
2 月 28 日-3 月 4 日
三、督导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四、督导方式
区教体局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城区学校、民办学校实施全覆盖督查。各镇督学责任区对辖区学校实施全面督导。城区学前教育督学责任区结合春季开学工作检查统筹督导。
五、工作要求
各督导组依据督导清单的要求,逐项核查,督促学校认真落实,提高督导实效,确保春季开学工作平稳有序。对开学准备工作不足的学校要形成专项报告报区教体局督导室。
春季开学准备工作督导清单.pdf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