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刘圩村、蕲县镇农场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后公告
经过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刘圩村、蕲县镇农场村庄规划 (2021-2035 年)》成果已取得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和《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要求,现予公告。
批准机关: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批准时间:2025年11月14日
批准文件:《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蕲县镇刘圩村蕲县农场、忠陈村、白陈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埇政秘〔2025〕18号)。
《宿州市埇桥区蕲县镇刘圩村、蕲县镇农场村庄规划 (2021-2035 年)》主要内容
1、规划目标
以小麦、玉米、水稻等种植为主导产业,依托煤矿采矿塌陷地坑塘改造工程,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发展“种植+养殖”循环农业,养殖高附加值水产品,延长“水产”产业链,同时结合乡村休闲,打造农业观光、垂钓体验等项目。
忠陈村发展定位:“综合治理 宜居乡村”
2、规划期限
本次村庄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其中:规划近期年至2027年;规划远期年至2035年。
3、规划范围
本次村庄规划范围为刘圩村、蕲县镇农场的全域国土空间,总面积 968.97 公顷,其中刘圩村面积为 950.875 公顷,蕲县镇农场面积为 18.095 公顷。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16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