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天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活性炭综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现将拟审批项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安徽天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活性炭综合项目
(2)建设单位:
安徽天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
宿州市埇桥区宿徐现代产业园
(4)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宿徐现代产业园埇桥园206国道与301省道交叉口北,项目占地面积约35349.9平方米,购置2套水洗过滤系统和造型系统,主要用于项目废活性炭的水洗、造型工序。购置2条颗粒状活性炭生产线和4条粉状活性炭生产线,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0000t颗粒状活性炭和20000t粉状活性炭的生产能力。
(5)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环保投资:157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02MA2UEWR2XN
(7)项目代码:2506-341302-04-01-321021
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营运期采取合理可行的环保措施后,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示期限: 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8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双休日除外)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地 址: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邮编:234000
联系电话:0557-3026395 0557-367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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