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分析研判脱贫攻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持续深入推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统筹一体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与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就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夏季攻势,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夏季攻势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的关键时期开展的关键战役。各单位各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的安排部署,围绕“两个确保”的攻坚目标,落实“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工作要求,紧盯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全面完成各类问题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弱项,全面落实各项重点任务,全面提升脱贫质量,全面强化攻坚保障,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持续开展精准帮扶、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奠定坚实基础。
二、全面克服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1.持续抓好扶贫企业复工复产。巩固扶贫车间、扶贫工厂、扶贫基地、扶贫龙头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成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带贫比例,持续跟踪问效,切实做好生产销售服务保障。对复产未达产企业,进一步创造条件,落实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持续稳产、尽快达产。对效益好、带动力强、有扩产需求和增产能力的达产企业,帮助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强企业持续带贫增收能力。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扶贫开发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区工商联)
2.持续抓好贫困群众务工就业。坚持外出务工与就近就业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四帮四促”举措,持续开发公益岗位、居家就业岗位,做好技能培训、岗位对接等就业服务。对已务工贫困群众持续跟踪就业情况,确保稳定就业。对有就业意愿暂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的贫困群众“一对一”开展帮扶,帮助他们尽快返岗就业。对有就业能力暂无就业打算的贫困群众,积极开展扶志扶智,采取送岗位上门等方式,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扶贫开发局,各乡镇、有关街道)
3.持续抓好农畜产品产销对接。建立扶贫农畜产品库,加强贫困村农畜产品、尤其是夏季丰产产品的产销情况监测,防止个别企业、贫困户、边缘户的产品再次滞销。持续开展农畜产品“八进”行动,继续动员定点帮扶单位、国有企业、“百企帮百村”企业结对帮扶村(社区)进行采购,鼓励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积极发挥电商扶贫、消费扶贫作用,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供销社、区总工会、区扶贫开发局、各级包保单位,各乡镇、有关街道)
4.持续抓好贫困家庭学生上学。对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线上教学困难贫困家庭持续做好手机流量、宽带接入速率等保障,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正常上网课。学校正常开学之后,对在籍在册贫困学生开展全覆盖排查,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如期入学,坚决杜绝因疫情造成的失学辍学。
(责任单位:区教体局、区经信局,各乡镇、有关街道)
三、全面完成各类问题整改
5. 强化统筹整改。坚持以下看上查问题、以上带下抓整改,对标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的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的问题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的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整改,确保6月上旬各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6.加强帮扶指导。把问题整改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重要内容,坚持在一线发现问题、一线帮扶指导、一线推动整改。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两周一调度”,整改办“一周一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对整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开展通报约谈。
7.确保整改实效。坚持从严从实,坚决防止“上下一般粗”,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严格销号制度,严把整改质量。坚持动真碰硬抓整改,严防问题整改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抓整改,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向底部延伸、向纵深推进。
(责任单位:区委整改办、区直各牵头整改单位,各乡镇、有关街道)
四、全面补齐短板弱项
8.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持续开展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动态监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动态清零。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和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巩固提升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消除工作成果。危房改造、饮水型氟超标改水工程和影响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的巩固提升工程6月底前全部完成。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水利局,各乡镇、有关街道)
9.较真碰硬开展挂牌督战。聚焦如期完成剩余脱贫任务,持续加大挂牌督战的44个村支持力度,做到资金、项目、举措重点倾斜。通过监测预警、各级督促暗访、网格排查帮助发现问题,通过精准帮扶解决问题,加快补齐薄弱环节。对挂牌督战的村(社区)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火力攻坚克难,切实把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细,确保6月底前挂牌督战取得决定性成效。
(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挂牌督战任务的乡镇、街道)
10.聚焦聚力行蓄洪区攻坚。继续加大老汪湖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力度,夏季攻势期间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建设和环境治理。提前制定防洪保安工作预案,坚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加快调整行蓄洪区适应性农业产业结构,确保行蓄洪区内贫困村实现“村村有基地、户户有项目、人人有收入”。以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收入骤减支出骤增户和老少病残孤等困难群体“四户一体”为重点,进一步调整优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全面落实落细综合性保障政策,确保所有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文广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残联、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经信局、区林业局、区安泽公司,栏杆镇、解集乡)
五、全面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11.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纵深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加快推进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林业和资产收益扶贫,加强在地作物管理,实施一批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等产业扶贫配套设施建设。强化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和综合利用,有序化解光伏扶贫存量债务。开展旅游扶贫项目推介,尽快消除疫情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乡村旅游消费扶贫。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文旅局、区扶贫开发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委,各乡镇、有关街道)
12.扎实推进就业扶贫。深化“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各类经营主体以及以工代赈工程项目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探索实施扶贫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共享员工等灵活就业方式。进一步规范光伏电站收益分配,确保光伏扶贫收益80%以上用于开发公益岗位。加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贫困人口参与扶贫项目。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扶贫开发局、区财政局)
13. 扎实推进消费扶贫。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介多形式拓宽销售渠道。组织农产品物流企业、物流集散中心与批发市场、农产品生产基地、龙头企业等加强合作,优先配送乡村扶贫农产品。做好第二批扶贫产品认定工作,将更多扶贫车间、扶贫工厂、扶贫基地以及贫困户、边缘户的农副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序列。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扶贫开发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教体局、区总工会、区直各包保单位,各乡镇、有关街道)
14.扎实推进金融扶贫。规范推广“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做到应贷尽贷。切实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大力消化“户贷企用”存量贷款,持续予以关注,加强业务指导。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积极开展乡村扶贫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推进乡村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扶贫开发局、各相关金融机构,各乡镇、有关街道)
15.扎实推进扶贫项目实施。强力推进各类扶贫项目实
施,压紧压实项目责任人责任,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调度调配,力争6月底扶贫项目全面完工。各类扶贫项目要突出绩效导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认真落实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制定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切实做到扶贫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主体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区十大工程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开发局、区纪委监委、区审计局,各乡镇、有关街道)
16.扎实推进“双基”建设。加快推进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全面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着力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加强有扶贫开发任务的乡村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结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经信局、埇桥供电公司、城郊供电公司、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残联,各乡镇、有关街道)
17.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普查。积极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安排,开展普查人员的摸底遴选,加强业务培训和经费保障,制定区级普查工作方案,对建档立卡数据进行清理核实,为普查现场数据采集工作准备好底册,确保各项数据、资料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责任单位:区农调队、区扶贫开发局、区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六、全面提升脱贫质量
18.着力防止返贫致贫。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分类管理、返贫预警监测和边缘人口监测管理。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为重点,认真研究分析以上三类人群生产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情况,加强动态监测,提前掌握和预判变化趋势,提前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注重通过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方式帮助增加收入,防止返贫和致贫。
(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有关街道)
19. 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
相结合,动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开展“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激励引导广大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助力脱贫攻坚。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激励动员贫困群众参与项目实施。推广完善红十字博爱超市做法,规范管理和运营,引导更多贫困群众以德孝评比、“积分劳务”等方式获取所需物品。加强典型示范,对自力更生、主动脱贫的人员探索给予精神鼓励,在全社会着力营造自力更生光荣脱贫氛围。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克服陈规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扶贫开发局、团区委、区发改委、区红十字会、区人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科技局)
20.着力推进精准帮扶。按照“一村一规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要求,发挥帮扶单位优势,全面压实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乡村基层干部的帮扶责任,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对因疫情收入受到影响的困难群体,及时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持续加强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救助帮扶,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
(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级帮扶单位,各乡镇、有关街道)
21.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脱贫攻坚干部培训,确保新选派的驻村干部和新上任的乡村干部全部轮训一遍。运用工作提示单进行“一对一”调度,精准指导乡村及时规范准确做好扶贫手册填写等基础工作,如实反映贫困户脱贫和后续扶持全过程。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开发局,各乡镇、有关街道)
22.着力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对照国家、省关于解决相对贫困的相关要求,在帮扶区域、帮扶对象、帮扶政策、帮扶方式等方面,抓紧研究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路径,研究梳理过渡期内需继续实施的政策和项目。在巩固脱贫成果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评估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工作和政策。
(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明办、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
七、全面强化攻坚保障
23.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实施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推进乡村振兴行动,强化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担当,坚持“四个不摘”,层层压紧压实攻坚责任。全区统筹资源、统筹力量,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跟踪问效。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加强常态化督导,确保夏季攻势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扶贫开发局,各乡镇、有关街道)
24.保持攻坚态势。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越是艰险越向前,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克服厌战疲倦,严防松劲懈怠,保持定力耐力,发扬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严防急躁,务求稳扎稳打,确保脱贫攻坚成色;严防厌战,慎终如始,绷紧弦、再加劲,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
(责任单位: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有关街道)
25.强化舆论宣传。多渠道加强脱贫攻坚宣传报道,增强脱贫信心,凝聚攻坚合力。制定全区扶贫宣传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传播平台,开展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报道,全面生动向社会讲好埇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新举措好办法,大力宣传基层扶贫干部的典型事迹和贫困群众艰苦奋斗的感人故事。坚持涉贫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会商处置信访问题。加强涉贫舆情监测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扶贫开发局、区信访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
26.深化作风建设。把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脱贫攻坚的首要标准,下大力气解决贫困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决防范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以及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脱贫攻坚全过程,以优良作风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扶贫开发局、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