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扩大贷款对象范围。除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
2.《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506号)。一、提高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三、降低反担保要求。对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创业对象申请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凡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的,经工商登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创业所在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1.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
2.本地户口或居住证明材料;
3.借款人结婚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从事特许经营的,还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若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需提供企业章程;
5.《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推荐表》;
6.保证人有效身份证;
7.保证人收入证明。
申请人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窗口 领取《创业担保贷款推荐认定表》,填写后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或街道(乡镇)人社所签署意见并盖章;申请人将申请资料递交到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窗口;由创业担保贷款窗口进行审核并公示。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承办银行办理,由承办银行到经营现场调查并发放贷款。
15个工作日
免费
电话:0557-3636026
十、贷款额度
无担保人最高额度为10万
有担保人最高额度为50万
十一、办理结果及告知方式
电话告知
十二、办理地点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