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镇财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3275.70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275.70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89.76万元,下降21.06%,主要原因:一是缩减城镇社区类财政支出;二是缩减农林水类财政支出。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325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57.2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327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10万元,占51.71%;项目支出1580.30万元,占48.2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75.70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275.70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689.76万元,下降21.06%,主要原因:一是缩减城镇社区类财政支出;二是缩减农林水类财政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3.5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9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8.19万元,13.28%。主要原因一是加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二是加大节能环保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8.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6.21万元,增长13.16%。主要原因一是加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二是加大节能环保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38.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64.46万元,占29.7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9.58万元,占0.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8.80万元,占6.76%;卫生健康支出(类)146.48万元,占4.52%;节能环保支出(类)391.58万元,占12.09%;城镇社区支出(类)372.06万元,占11.49%;农林水支出(类)789.00万元,占24.3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81.48万元,占2.52%;住房保障支出(类)234.95万元,占7.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0.32万元,占0.32%。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5.86万元,支出决算为323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大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支出;二是加大节能环保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92.10万元,占52.25%;项目支出1546.62万元,占47.75%。
2019年,我们围绕年初预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改善民生,提高财政保障水平,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9年的财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经济发展的差距仍然较大。一是财政面临较大的增支压力,保证人员公用经费和农业等各项重点支出的任务相当艰巨。二是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过大,由于财力水平低,调节余地小,调整支出结构的难度较大。这些问题,要通过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
全镇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决贯彻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工资发放和日常运转,保障民生项目投入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体制。加强财政监管,推进增收节支,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快富民强镇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综合考虑影响全镇财政收支的主要因素,结合今年全镇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目标,财政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
(二)推进本镇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三)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四)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五)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七)执行和发布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八)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
(十)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0年收支预算目标
埇桥区祁县镇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50.6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0.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0.6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32万元,占5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51万元,占16.85%;卫生健康支出103.02万元,占13.72%;住房保障支出64.83万元,占8.6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89万元,占3.72%;城乡社区支出21.73万元,占2.89%;农林水支出23.31万元,占3.11%。
1、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埇桥区祁县镇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0.61万元,比2019年预算拨款增加44.75万元,增长6.34%,主要原因是:正常的人员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32万元,占5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51万元,占16.85%;卫生健康支出103.02万元,占13.72%;住房保障支出64.83万元,占8.6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89万元,占3.72%;城乡社区支出21.73万元,占2.89%;农林水支出23.31万元,占3.11%。
2、全面完成 2020 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是转变观念,进一步强化财政宏观调控。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财政反哺经济"的思想,加快观念转变,认真分析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紧扣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积极运用财政资金、财政政策、财政管理和财政服务等手段,进一步加大产业发展的投入,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以经济的增长带动财政的增收,促进镇域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是严控支出,进一步优化财政使用效益。首先确保人员经费如工资、食堂等硬性支出,其次加大对民生大事、实事的资金保障力度,创新支农资金分配方式,促进全镇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再次,着力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最后,继续加大对民生、维稳等公共事业的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三是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财政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政府机关和站办所财务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收支分类科目内容,统一编制预算,优先落实人员待遇,着力规范支出秩序。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审批和支出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抓好农业、民政、林业、商业、建材等惠农资金审核及信息化发放工作,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