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部门
户籍地派出所或户办大厅,相应的网上办事大厅及相关APP,包括但不限于安徽公安网、皖警E网通网、“安徽治安在线”微信公众号等。
二、办理条件
1、本人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或户办大厅申请,核实后当场办理。
四、所需材料
《安徽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条》或居民户口簿。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10元/证
发改价格〔2003〕2322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4〕346号 财政法〔2019〕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