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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工伤保险服务
发文日期: 2024-05-14 16:56:05 生成日期: 2024-05-14 16:56:0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蕲县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服务指南】工伤保险费用报销核定服务指南
词: 工伤

【服务指南】工伤保险费用报销核定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蕲县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5-14 16:56 责任编辑: 吴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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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工伤保险费用报销核定服务指南

2.事项简述:《关于印发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字【2011】19号)第二章宿州市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第二条待遇核算

3.办理材料:

(一)发票原件、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住院病历。

(二)本人宿州市辖区内农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备注本人的联系电话)。本人没有身份证和农业银行账户的,可提供其在同一户口本上其他人的宿州市农业银行账户、身份证、户口本及病人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结。

6.结果送达:短信告知

7.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8.办事时间:工作日时间段

9.办理机构及地点: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医疗保险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

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医疗保险窗口。

联系电话:0557-3920021。

11.监督投诉渠道:

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医疗保险窗口。

联系电话:0557-39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