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工伤保险费用报销核定服务指南
2.事项简述:《关于印发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经办规程的通知》(医保字【2011】19号)第二章宿州市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第二条待遇核算
3.办理材料:
(一)发票原件、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住院病历。
(二)本人宿州市辖区内农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备注本人的联系电话)。本人没有身份证和农业银行账户的,可提供其在同一户口本上其他人的宿州市农业银行账户、身份证、户口本及病人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4.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5.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办结。
6.结果送达:短信告知
7.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8.办事时间:工作日时间段
9.办理机构及地点: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医疗保险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
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医疗保险窗口。
联系电话:0557-3920021。
11.监督投诉渠道:
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医疗保险窗口。
联系电话:0557-392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