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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收养、入籍等登记
发文日期: 2025-01-07 10:37:14 生成日期: 2025-01-07 10: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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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蕲县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服务指南】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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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登记指南

文章来源: 蕲县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1-07 10:37 责任编辑: 吴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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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各户籍派出所 
2.办理条件;无户口人员入户 
3.办理流程;应由本人(户主、监护人)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持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户办大厅)办理。 
4.所需材料;1、社会福利机构书面申请; 
2、社会福利机构入院登记手续; 
3、公安机关出具已进行DNA采样的证明。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18〕41号)、《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皖公治安〔20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