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发文日期: 2022-03-02 17:10:13 生成日期: 2022-03-02 17:10:1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蕲县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征集2022年埇桥区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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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埇桥区就业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的通知

文章来源: 蕲县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3-02 17:10 责任编辑: 吴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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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各企业、各见习基地及其他相关组织:

为实现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实践锻炼与单位对人才需求的有机结合,切实帮扶高校毕业年度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高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施办法》精神,现就征集埇桥区2022年就业见习基地及岗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见习单位的条件及程序

(一)申报条件

在我区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对就业见习工作有积极性的各类企业及其他组织,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作为区级就业见习基地,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报材料

有意愿的埇桥区企业及其他组织,需如实填报相关材料:

1、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埇桥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

3、《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见习规章制度

以上资料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后,向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认定见习基地。(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经审核认定的见习单位,应及时上报见习岗位和人数,适时参加区就业人才中心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对接会。

已获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可直接申报2022年见习岗位。尚未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用人单位,可同时申报认定见习单位及申报2022年见习岗位。

二、见习岗位设置及补贴政策

经认定的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 用人单位设置的见习岗位,应适合见习人员进行职业实践锻炼,能帮助见习人员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见习单位给予见习毕业生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政府分别按照人均100元(一次性)、200元(一次性)标准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见习单位指导费补助。见习补贴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同级财政部门于见习期当季度拨付到各就业见习基地。

三、见习岗位公示

见习基地及见习岗位经核准后,将在埇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双向选择、洽谈对接

见习岗位信息公布后,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自愿申请报名,在双向选择、洽谈对接的基础上签订见习协议,开展见习活动。

五、其他

意向单位可将上述材料盖章送至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宿州市纺织西路鹏程小区东人力资源产业园1号窗口

联系人:史艳

联系电话:0557-3023940

邮箱:yqqrczx@163.com


 


宿州市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