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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工伤保险服务
发文日期: 2024-06-06 11:24:53 生成日期: 2024-06-06 11:24:5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蕲县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文字指南】工伤事故备案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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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指南】工伤事故备案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蕲县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6-06 11:24 责任编辑: 吴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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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名称工伤事故备案

2.事项简述《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五十三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可通过电 话、传真、网络等方式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工伤事故备案,并根据事故发生经过和医疗救治情况,填写《工伤事故备案 表》。

3.办理材料事故报告

4.办理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办理。

5.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当场告知结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清楚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及标准。

7.收费依据及标准

8.办事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9.办理机构及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浍水路760号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8

10.咨询查询途径工伤股 0557-3636226

11.监督投诉渠道工伤股 0557-363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