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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控辍保学
发文日期: 2024-02-19 14:47:53 生成日期: 2024-02-19 14:47:5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蕲县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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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蕲县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2-19 14:47 责任编辑: 吴大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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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校、区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巩固已取得的“控辍保学”成果,现就进一步做好 2024 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学籍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摸清底数
春季学期开学后,各校要立即对实际到校学生与学籍系统比对,并对年满六周岁和小学毕业生逐一进行排查,看是否入学和升入初中,全面核查摸清底数。重点关注困难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确保在校学生“人籍一致”。对不到校的学生要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掌握去向,及时劝返;劝返无效的,学校要向其发放《控辍保学劝返通知书》,再次劝其及时回校就读;对拒不复学或联系不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区教体局。各校要建立无学籍人员、人在籍不在和籍在人不在名册,上报教体局基教股。
二、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
区教体局针对各校上报的无学籍、人籍不一致的逐一核实。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各校要全面清理借读学生,特别是民办学校。加强学生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偏远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等作为重点监测地区,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脱贫家庭学生、残疾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方案,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三、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一是实施包保责任制。各校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包保责任制,制定“一生一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三月和九月是“控辍保学宣传月”,各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和学生大力宣传控辍保学的重要意义,营造 “控辍保学 人人有责”的氛围。三是提高质量保学。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建立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推进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各校要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成绩,以较高的教学质量吸引学生。各学校建立健全学习帮扶制度,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而辍学的现象。四是加大联防联控力度。各学校要将辍学情况及时向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报告,形成控辍保学的合力,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中心校、各督导教研协作区要加强对学籍工作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区教体局基教、督导等部门也将成立检查组,对城区学校、乡镇学校在校学生进行实地核查,检查是否存在辍学和空挂学籍及借读生。
五、强化督导问责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控辍保学组织队伍,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埇桥区教体局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学校书记和校长未履行学校控辍保学主体责任,未如实上报辍学、人籍不符、借读学生,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给予责任追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政纪处理。
各学校要依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并如实填写埇桥区中小学控辍保学登记表(附件1)、埇桥区中小学控辍保学统计表(附件 2)、埇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4 年春季学期返校排查统计表(附件 4),于 3 月 7 日前报基教股(由各中心校、集团校汇总后统一报送)。
联系电话:17705570658,邮箱:10259710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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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