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小餐饮、食品摊贩备案服务指南
发文日期: 2021-02-02 15:04:45 生成日期: 2021-02-02 15: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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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芦岭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小餐饮备案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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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备案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芦岭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2-02 15:04 责任编辑: 芦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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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新申请小餐饮备案

 二、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

申请小餐饮备案,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申请人信用良好,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符合申请人申办的资质条件:

    1.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近五年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3.近三年因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经营经营许可而被原发证的监督管理部门撤销相关许可的;

    4.其他的失信情形。

    (二)许可条件

    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申请小餐饮备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

    2.具有相应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和废弃物收集设施;

    3.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行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时采取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5.使用的食品容器、工具无毒、无害,符合卫生和使用要求;

    6.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消毒产品对人体安全、无害。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材料

    1.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申请表;

    2.经营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委托其他人代办的,还应当提供备案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证明;

    4.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清单、布局简图;

    7.安徽省小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

四、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