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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发文日期: 2023-06-05 09:45:18 生成日期: 2023-06-05 09: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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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芦岭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芦岭镇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指南
词:

芦岭镇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指南

文章来源: 芦岭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6-05 09:45 责任编辑: 芦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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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设定依据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 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
4、《关于做 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3号)

三、受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
    2、代理单位录(聘)用。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 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即办理完结;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全的全部内容。

2、登录www.ahggzp.gov.cn网站,按照提示流程填写申请表格并按要求 提供申请材料原件照片,工作人员将在工作日内处理并短信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短信告知打印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的,短信告知审核未通过的理由。

五、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孙营 13485820318

八、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办理地点

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窗口

十、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或短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