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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最低生活保障
发文日期: 2022-11-07 16:41:22 生成日期: 2022-11-07 16: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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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芦岭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办事指南】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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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芦岭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1-07 16:41 责任编辑: 芦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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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最低生活保障。

二、办理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我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统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8664元(每人每月722元)。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三)身份证、户口本。

五、办理流程:申请-受理-系统核查-入户调查-评议-公示-审核评分、审批-公示。

六、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

七、办理地点:芦岭镇人民政府为民服务大厅。

八、联系方式:0557-287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