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大店镇人民政府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申请条件和资金补助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申请条件和资金补助
发文日期: 2020-12-09 11:57:38 生成日期: 2020-12-09 11:57:3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店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补助条件】政府补助标准
词:

【补助条件】政府补助标准

文章来源: 大店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12-09 11:57 责任编辑: 大店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标准为:1.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