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大店镇奥龙扶贫产业基地位于梁场村境内,与5个贫困村合建产业基地共约360亩,共建温室大棚88个(含6个未搭钢架大棚),目前基地内共有扶贫资金约700万元,其中5个村兴农公司扶贫资金400万元(每个村80万元),产业扶贫入股资金345.512万元(总入股983户389.2万元,2018年9月返还本金(20%)43.688万元,目前已分红32.54532万元(其中2018年(8%比例)分红11.8146万元,2019年(6%比例)分红20.73072万元),在生产温室大棚55座65个标棚,其中汪圩18个大棚,大东9个棚,大北10个大棚,五一8个大棚,张庙10个大棚。
二、存在问题
奥龙产业扶贫基地是2017年大店镇招商引资引进的项目,项目投资主体为山东寿光奥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5个贫困村合作,按7比3比例投资,于2017年下半年正式开建。经标前审计每个标棚投资价为22.6万元,园区棚体共投资约2000万元,其中奥龙公司投资约1400万元,配套设施由镇争取农水项目支持。项目建设以来,先后经历了3次大灾,分别是2017年7-10月份近三个月的连续降雨、2018年的温比亚水灾和龙卷风,造成的损失比较惨重,导致连续两年半没能够正常运营。园区运营存在一定困难。
三、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根据奥龙产业扶贫基地实际情况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议从以下4个渠道解决奥龙产业扶贫基地的问题。
一是建议统筹部分项目,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冷库、水井、水肥一体化、围栏、监控、护坡、绿化和水渠疏浚等基础配套。
二是建议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按照中共宿州市埇桥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埇桥区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埇农工组〔2019〕5号)文件,第三条支持发展特色农业规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新建节能日光温室、新型高标准钢构大棚(亩投入5万元以上)连片2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贴5000元”,共需兑现奖补资金81.25万元(65(在生产高标准温室大棚)*2.5亩(每棚占地)*5000元(每亩一次性补贴)=812500元)。所有奖补资金到“三资”账户后,都要经过招投标程序用于水毁棚加固修复。
三是建议由区兴农供销集团为5个贫困村兴农公司进行贷款担保,相关资金用于水毁棚体加固修复。同时由奥龙公司贷款或自筹一部分资金,也投入到大棚修复项目中去。
四是建议将奥龙产业扶贫基地纳入到设施农业保险投保范畴,进一步增强园区抗风险能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经营管理方面,要充分保障贫困村兴农公司自主经营管理权,由兴农公司全权负责经营管理。
二是在收益管理方面,所有经营收益都要进入镇设立的财政专户,由第三方(镇)按照约定进行收益分配,阳光操作。
三是在产品销售方面,周边市场同等价格条件下,园区生产的产品优先供应给奥龙公司,现金结算后,由奥龙公司进行销售,保证双方收益不收损害。
四是在收益分配方面,依然按照原3:7约定执行。地租及贫困户分红返本由第三方(镇)从奥龙公司30%的收益中代扣,7年后,温室大棚所有产权归贫困村兴农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