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发文日期: 2021-12-30 21:36:57 生成日期: 2021-12-30 21:36:5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店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职业介绍服务指南
词:

职业介绍服务指南

文章来源: 大店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12-30 21:36 责任编辑: 大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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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3.《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 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咨询方式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办理条件

有就业意愿的求职者或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

四、申请材料

五、基本程序

1.申请人向省就业局就业服务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省就业局就业服务处在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省就业局就业服务处为申请人办结事项。

六、办理时限

即办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埇桥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57-3905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