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埇桥区学校食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埇桥区教体局安全教育办公室
2021 年 12 月 30 日
埇桥区学校食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湖北十堰“6·13”重大爆炸事故、辽宁大连“9·10”、河北邯郸“10·18”、辽宁沈阳“10·21”、辽宁大连“10·24”等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发生。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宿州市埇桥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埇安办〔2021〕29 号)精神,结合教体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学校食堂燃气(特指管道天然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不断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校园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1.深入开展燃气排查整治。各乡镇中心校、城区小学要压实安全责任,立即对辖区开办食堂的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开展燃气安全拉网式排查,做到“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开办食堂的区直学校也要开展自查,扎实推进学校食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一是使用燃气学校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协议,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使用管理;二是使用燃气场所的管线布局、设施设备安装、燃气器具、配件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超期未检和超期使用不合格产品现象;三是按照有关规定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是否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四是按照要求是否违规使用罐装液化气。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闭环销号,确保隐患排查见底、整治彻底。
2.加强宣传教育。开办食堂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在加强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同时,切实抓好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师生员工了解掌握燃气使用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师生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努力提高师生安全素养和学校整体安全水平。加强对从业人员燃气使用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 年 12 月)。乡镇中心校、城区小学和开办食堂的区直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 年 1 月至 3 月)。乡镇中心校、城区小学和开办食堂的区直学校要积极开展食堂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形成闭环,并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前将《埇桥区学校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上报区教体局安全办。(邮箱:1304508982@qq.com)。
(三)整治攻坚阶段(2022 年 4 月至 10 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 年 11 月至 12 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进一步健全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中心校、城区小学和开办食堂的区直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强化领导,专人负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乡镇中心校、城区小学和开办食堂的区直学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工作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排查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督查检查。区教体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对相关学校专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整治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