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大店镇人民政府 > 义务教育领域 > 财务信息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财务信息
发文日期: 2022-02-21 14:47:55 生成日期: 2022-02-21 14:47:5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店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埇桥区教体局关于转发《关于规范2022年春季收费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词:

埇桥区教体局关于转发《关于规范2022年春季收费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2-21 14:47 责任编辑: 大店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

各乡镇中心校、区直学校、幼儿园、埇康幼教、民办学校(幼儿园):

现将宿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2022年春季收费行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各校要对教育收费管理相关人员重点培训,对全体教职工开展全员培训。培训图片资料学校留存归档,扫描电子版于2022年2月28日前发计财股邮箱。

邮箱号:jck3902930@163.com

二、开展收费政策宣传。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通过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政策、民办学校收费政策。

三、严格落实教育收费行为。一是严格教育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纪律,二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三是严格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征求意愿行为,四是严格教育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收取时间,五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支管理。

望认真落实实施。

附件:《关于规范2022年春季收费行为的通知》教体计20228号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