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大店镇人民政府 > 救灾领域 > 备灾管理
信息分类: 其他,气象、质量,个人,企业 内容分类: 备灾管理
发文日期: 2022-09-07 16:42:14 生成日期: 2022-09-07 16:42:1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大店镇人民政府 文  号:
名  称: 【应对情况】大风预警应对
词:

【应对情况】大风预警应对

文章来源: 大店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9-07 16:42 责任编辑: 大店镇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如回港避风或者绕道航行等;

4.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5.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