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主要帮助农村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改造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一般贫困户。
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新建补助2万元,维修补助0.6万元;一般贫困户新建补助1万元,维修补助0.4万元。
改造面积:原则上控制在30至60平方米范围内,3人以上农户人均不少于13平方米、不超过18平方米。
实施程序: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或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公示审核、区级公示审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通过农户“一卡通”打卡发放到农户。